你筹备组申请成立“中国国际海陆空安顺应急救援事业发展部”已收悉,现
研究决定如下:
1、经中国国际海陆空应急救援事业发展中心领导研究决定,同意筹备组按照中心相关规定成立“中国国际海陆空安顺应急救援事业发展部”筹备组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行安排办公地点,薪酬薪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
2、结合地方标准,由你事业发展部自行承担。
3、批复成立“中国国际海陆空安顺应急救援事业发展部”后配合总部的领导管理,无条件配合中心开展工作。
4、中国国际海陆空安顺应急救援事业发展部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事业发展部的建设要纪律严明,勇挑重担,努力为百姓排忧解难。
5、如所建中国国际海陆空安顺应急救援事业发展部有违法乱纪的事件发生,一切后果自负,自行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6、你应急救援事业发展部要响应国家号召,要本着热爱公益事业的初衷,积极开展和推动公益事业的态度,为了便于将来针对安顺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资源整合,更好的服务于公益事业。
特此批复!
上一条: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国际海陆空救援安顺市支队”的批复
下一条:中国国际海陆空救援云南省产业中心·云南省救援培训基地正式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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